”
“哦?”
走到青年身前,沈归道:“青芒山?”
看到沈归没有直接杀了他,那青年连忙点头:“没错,你若放了我,我还能......”
然而,没等他说完,沈归便已经反手拍下:“不好意思,没听说过。”
看着化作粉尘犹不瞑目的青年,沈归无奈的摇了摇头:“金仙巅峰,半步太乙,很强吗?”
这是洪荒。
根脚,灵宝比什么都重要的洪荒。
论根脚,沈归这具以玄黄之气重塑的肉身丝毫不比三清,红云,镇元子等先天大神要差。
论灵宝,沈归身负天地玄黄塔与极品先天灵宝太虚。
虽然现在沈归只是金仙初期的修为,但是若真是论起来,别说半步太乙了,只要不是那些先天大神,就算是一名真正的太乙金仙,又能奈他如何?
青芒山,这样一个沈归前世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他并不认为会存在着连他都惹不起的大神通者。
所以,方才那名青年的威胁对于沈归来说,其实毫无威胁。
处理了想要打劫的三人,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沈归随手收起了三人身上留下的东西,也就是一些元晶,些许材料,还有三人自己炼制的粗糙的,连后天灵宝都算不上的法宝。
做完这一切,沈归似是无意的朝着一个方向瞟了一眼,然后便飘然而去。
待到沈归离开之后,方才他看的那个方向,一名穿着黑甲的中年才现出身形。
虚脱一般的深深喘了几口气,那黑甲中年人一脸庆幸。
还好自己打着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主意,否则这回死的就是自己了。
作为一名玄仙后期的大妖,中年男子对自己的眼里还是有几分自信的。方才那个玄衣青年所表现出来的实力,赫然已经超脱了他这个层次,也就是说,那个玄衣青年,乃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金仙境界的存在,而且是一名掌握了法则之力的金仙,这种级别的存在,中年人迄今为止总共也只见过两次。
第一次的时候,是两名金仙境界的大妖,仗着自己的修为不顾禁令在青鸾城中大打出手,当时他刚好在场,然后青鸾城的城主,甚至都没有露面,仅仅只是操纵着风之法则汇聚而成的青色罡风就把那两名金仙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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