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奴才,本不该有什么讨厌的物事,主子的喜好就是我们的喜好,主子的厌恶就是我们的厌恶,孽根一割,七情六欲,三魂七魄也跟着去了,剩下个刻着笑模样的木头偶人,四肢都被丝线牵着。 但我确确实实讨厌春天,一则,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同时升起来的还有断根那儿无处疏解的微妙隐痛,二则,瑜贵妃喜欢春天。他爱侍弄花草,穿一身粉白锦衣,在春日带着一对儿女摘花酿酒,笑声朗朗,明眸皓齿,仿佛只是个寻常的小妇人,等着丈夫归家,为他和孩子各带一枚蜜枣粽。 我与贵妃,一见如故,两看生厌,相轻相鄙。他喜欢的,我自然厌恶。我看中的,他亦弃如敝履。 于贵妃而言,我不过是个阉狗,即便得了圣上看重,宫人都要称我一句大总管,说到底,也就是个狗奴才。可偏偏是我这个狗奴才,在他们高氏兄弟身陷囹圄之际,为他牵线搭桥,将他这只涂了层金漆的灰雀鸟引到了圣上面前。 时隔六年,我仍不曾忘却那一幕。那时还不是贵妃的高公子,素衫脱簪跪在我面前,哆哆嗦嗦仰面看我,说,若此时有贵人愿意拉我一把,救我弟弟一命,我高启强下半生愿做牛做马,结草衔环为报,王总管,求您疼我。 额边挂汗,眸中含泪,湿漉漉水灵灵的柔弱双儿,多无辜,多可怜,如一只坠入池中的狸奴,咪咪叫着哀求我将它捞起。他似是全然忘记了,他高启强之所以会有今日,全因他们兄弟二人官商勾结作恶多端,坑害了不知多少无辜百姓的身家性命。安小侯爷不顾侯府与高家多年前定下的婚约,白纸黑字亲笔写下桩桩罪证,上书告发高家兄弟,乃是大义之举。 六年前,高启盛是被悬赏缉拿的朝廷要犯,高启强为保高家基业,不得不答应年过六旬的陈泰入将军府为妾。他们兄弟二人,何其狼狈。今时不同往日,如今高大人青云直上,三十出头便官拜都察院右都御史,党羽众多,一呼百应。而瑜贵妃,他育有一对龙凤双生子,又向来温柔小意,极得圣心,在皇后崩逝后,他顺理成章拿到了协理六宫之权,只等着不日入主东宫。这高氏兄弟,前朝后宫,风头无两,若没有我当年的引荐,他们如何能有今日。 可惜贵妃此人,狼心狗肺,表里不一。外在的恭谨随和,不过是为了掩饰他的勃勃野心。他恨我,我知道。他恨我不曾告知他圣上在房事上的可怖怪癖,恨我一边爱怜地亲吻他,一边催促他将催情的药膏涂满遍布鞭伤的胴体,全然不在意他翻出一圈糜烂肠rou的后xue仍在淌血。 他最恨的,大概,还是我威逼利诱,劝服他的胞弟将功折罪,做了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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