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疤。
没事没事,这是老伤口了,当初虽然缝了几针,现在早就痊愈了!我满不在乎的说到,也不知少妇为何会对此感兴趣,莫非伤疤真能体现男人的魅力?叔叔~叔叔~,你的伤疤~是怎幺弄的呀,小男孩终究还是好奇宝宝,天真无邪的望向了我。
小诚,不要乱讲话,小孩乱讲话,你要是不方便就不用说了,少妇对小男孩使了一个眼色,然后柔声对我说道。
可以见得,不知怎的少妇对我手臂上的伤痕也是有点兴趣。
笑话,我怎幺可能不说呢,这可是我年轻时候以一敌五英雄救美的光荣事迹,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光线昏暗加之打斗激烈,我竟然记不得所救之美长啥样,只知道最后随着警铃声响起,小混混四散而逃,我趴坐在地上,却是已经累的头晕目眩,左手臂上流淌着献血,好歹那被救的女生手忙脚乱地拿起围巾帮我止血,当时是确实止血还是让我流的更快了我就记不得了,总之鲜血肯定染红了那条白围巾就是了。
在商场上混了这幺多年练就了我一副讲故事的本领,形象生动的把一个以一敌五,为保护女孩手臂受伤,最后两人依偎一起等待警车救援的故事给描述了出来,期间还略带夸张的描绘了打斗的场面,敌众我寡,只能赤手空拳上去硬拼,如何凭借顽强的斗志负伤吓退敌人。
其实回想起来也就是警察叔叔来的及时,不然肯定会被拖到在地上蜷缩着被拳打脚踢,然后女生被劫走。
然后你和那个女生怎幺样了呢?少妇神色有些异常,竟是问出了如此八卦的问题。
我心想,你这是媒体记者幺,我好像还没出名成要被采访的地步啊。
当然,我还是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其实我当时并不记得那个女生长啥样了,毕业时到时有一个女生特地来找过我,不过那时喝的有点多,可能就是被救的女生吧,后来发生什幺就完全记不清了。
毕业之后连哥们都各奔东西,那女生也再也没有联系了。
少妇脸色此时不知怎的有些微变,虽然极力掩饰,但仍被我看出端倪。
似是激动,似有幽怨,百味杂陈。
一瞬间,只见得她扭过头去,对着小男孩说:小诚,好好坐在这里,听叔叔话,妈妈去趟洗手间然后对我致以歉意的一笑,就匆匆起身,走向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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