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还有30英里。他坐下来,吃着鸡蛋和面包,吃完后就动身了。
当他的汽车经过一块路碑,上面刻着“至依格尔顿,6英里”时,时间正是凌晨2点钟,他决定把汽车扔到路旁的一个森林里去。路旁的森林很密,可能是当地哪一位贵族的私产,是早年他们骑着马带着狗猎取野猪的地方。也可能他们至今还在打猎,因为柯雷兹地方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路易十四的时代。
再往前几百米有一条通向森林的小路,小路口上竖立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私人猎区”。他把木牌拔起来,把汽车开进去,然后又把木牌重新插好。
他把汽车往前开进森林大约半英里,车灯照着一些奇形怪状的老树,像鬼似地弯了下来,树枝挡住了路。他只好把汽车停下来,关了车灯,从驾驶室的小箱子里拿出一把钳子和电筒。
他在汽车底下工作了大约一个小时,由于躺在地上工作,他的背上被露水湿透了。最后,他把藏在汽车底架上的装枪支的钢管子拿了下来,他把这些钢管连同那件军大衣和一些旧衣服放到一只箱子里去。他又在车内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以兔一旦有人发现而猜出是谁驾驶过这辆汽车,并把它开到这个满是野杜鹃花的树丛中。
他用一把剪刀花了大约一小时的时间,剪了许多野杜鹃花的树枝,把它们插在汽车的四周,直到把汽车遮盖得完全看不出来为止。他又利用领带把两只衣箱的把手绑住,就好像火车站上的行李搬运工一样,把领带搭到肩上,一只衣箱在他的胸前,而另一只则在他的背后,这样他就可以用两只手去提剩下的两件行李。
他向公路走去,他走得很慢,每前进数百米,他就停下来把行李放在地上,然后用一根树枝把地上留下的汽车车轮压出的痕迹扫掉。差不多过了一小时,他才到了公路边。他走过那块木牌,又走了一段路,然后把行李放在离小路口约半英里的地方。
他的那件格子上衣又脏又沾满了泥土,油腻的圆领汗衫牢牢地粘在背上,他四肢肌肉的疼痛,好像永远不会减轻似的。他把衣箱摆成一排,自己坐在上面望着东方天空中已经露出的淡淡的灰白色,心想,乡间的公共汽车也许要开得早些?
他的运气不错,大概5点50分的时候,一辆农村的卡车拉着一辆装满干草的拖车向镇上驶去。
那个开车的司机把车停了下来,问他说:“怎么,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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