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用过晚膳,云迟命小忠子给花颜找来一支羽毛笔,然后打发了要侍候的小忠子,亲自动手为花颜磨墨。
花颜握着羽毛笔,偏头瞅着他,半响,难得调笑,“红袖添香呦!”
云迟低笑,云纹水袖轻轻撩起,拂过她的脸颊,“以后你身子好了,换你为我做这等风雅事儿。”
花颜转过头,痛快地答应,“好!”
她手骨依旧绵软,身子也软得提不起多少力气,只能一半支撑着云迟立在她身旁的身子,一半靠在桌案上,幸好羽毛笔很轻,很好用,即便写不出字迹风骨,但写出来的字迹依旧十分漂亮。
云迟在一旁看着,她从没见过她提笔写字,如今一见,方才知道,她写得一手好字。
以她这般不受拘束的性子,他很难想象她是如何练就这样一手好字的。就如她的武功一样,他以前以为她没有武功,但她偏偏有着惊人的武功。
他以为她的字不会多好看,但偏偏这般字迹,当世名家大儒,怕是也要称赞一声好和难得。而且,这还是她手骨无力的情况下,若是手骨有力,这字迹便是价值千金也当得。
尤其是她竟然可以随意地变幻字体,时而狂草,时而周正,落笔虽然乏力,但行云流水,连他看着也不由得赞叹。
花颜简洁明快地写了一封不算短但也不长的信函,信中所言,皆没避讳云迟。
她觉得,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她与云迟要一直走下去,自此后,除了坦诚,还要找到彼此都能和顺的相处之道,一生还长得很,过得愉悦是一辈子,痛苦也是一辈子,她是个天生向往愉悦轻快的人。
一封信写完,她递给云迟,“你来帮我用蜡封上。”
云迟颔首,接过信函将墨迹晾干,然后用蜡将信封好,同时对她问,“你爱玩成性,这字是如何练成的?而且不止一种字体,着实难得。”
花颜眸光动了动,笑着说,“我若是说我生下来就会写,你信不信?”
云迟一怔,偏头看她,见她脸上尽是玩笑之意,他笑着摇摇头,“哪里有人天生就会写?你这多种字体变换而写,应该是费了很多功夫很大的心力才练成的吧?”
花颜身子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漫不经心地说,“是啊,哪里有人天生就会写字?我是开玩笑的,我的字是那些年陪哥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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