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没关系,他已经确定了一件事。
刘弗心里的那个人,是他霍光。
真是可悲,堂堂的大汉天子,竟然喜欢一个男人。
喜欢也算了,竟然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被人轻轻一捏,就痛苦的颤抖,流泪。
你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让他觉得像世界末日,就跟没有了太阳一样。
刘彻啊刘彻,看看你这可怜的儿子。
他蜷伏在我的脚下,祈求我的怜悯。
你以为你是无所不能的么?现在,我才是无所不能的。
“哥,”小娃儿抓起霍去病的头发,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真香。
但他皱了眉头,这熟悉的麝香味让他不自觉地警惕了起来。
十岁的霍光,二十岁的霍去病,硬生生被刘彻劈开了一道裂痕。
三十七岁的刘彻,如日中天。
北伐匈奴,南灭夜郎,万里河山都是他的天下,木石鸟兽都随他的姓名。
他站在时间和宇宙的终点,万世都要向他俯首称臣。
刘彻,是天之骄子,不是凡人。
除了他自己,别人都是终将腐朽的蝼蚁。
没有人能违背他,也没有人能反抗他。
他可以玩弄所有人,从他们的身体到他们的心灵。
刘彻喜欢这种微妙的博弈和控制。
当他看到那个脚步轻快,笑容单纯,为人却真挚踏实的霍去病时,刘彻就知道,这是一个轻而易举就能被猎取的猎物。
他没有韩嫣的孤傲,也没有卫青的沉稳。
霍去病只是一个漂亮的,乖巧的小孩。
一步一个脚印,不急不慢地成长。
干净的心灵看上去没有任何创伤。
刘彻一开始没去碰他,一方面是因为太容易到手没什么成就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忍心。
他难得的,对人有了些怜悯。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写兄弟番外的,竟然写成了刘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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