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以及狗的惨叫声。
似乎那几个人被狗的叫声吵得很烦,其中一个家伙将狗抓住,生生扭断了脖子。
在看到狗被杀死的时候,梁凉感觉心中大痛,似乎是亲人被杀了似的。他还有些奇怪,不就是一条狗吗?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随后,那些人似乎找到了什么,满意的笑起来。为首的家伙蹲下身来,一手抓住梁凉的头发拎起来,另一只手拉下面巾,竟然主动暴露出真面目,说了句什么之后,一拳又打在梁凉本就受伤的鼻子上,让他彻底昏迷过去。
等梁凉再次醒来时,一睁眼就发现,一条狗的尸体就躺在自己面前,早就已经僵硬了。
这个时候,梁凉才有时间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才知道自己现在叫约翰?威克。
看过约翰?威克的记忆后,梁凉就知道这是哪里了,正是大帅比基努?里维斯主演的《疾速追杀》。
对于进入《疾速追杀》位面,梁凉并不感到惊奇,他惊奇的是,这一次他居然是主角约翰?威克!
要知道梁凉的系统是培养反派的,一般都是穿越到反派身上,这次怎么成主角了?难道系统认为,这个位面的主角就是反派?
再仔细一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对。主角就因为车被抢了,狗被杀了,就单枪匹马的将一个黑帮给剿灭了,干掉了至少上百人。这么大的杀性,就算是很多反派都不如他。
接着梁凉又看了看系统给的任务,果然和约翰?威克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干掉维戈和特拉索夫父子。不过这一次完成任务的积分居然有五千,可见这次的任务很有难度。
特拉索夫,就是带人抢车杀狗,最后还将真面目暴露给梁凉的那家伙。他是俄罗斯黑帮头目维戈的独子,可想而知,要杀掉他们父子,等于是和俄罗斯黑帮开战。
让梁凉一个人和一整个黑帮作对,饶是梁凉自觉战斗力不错,也不认为自己能成功。
那么约翰?威克是怎么成功的呢?梁凉仔细查看他的记忆,才发现他在手枪上专精程度极高!以梁凉看来,已经有了枪斗术的雏形。一枪在手,三十米内无敌手!
这样的技能,让梁凉看的眼馋至极,迫不及待的就想学到手。于是他顾不得伤痛,立即找了柄大锤,跑到地下室,将杂物挪开,开始砸水泥地。
将地面砸开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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