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这肉当然不是买的,而是叶麟从空间里取出来的。
叶麟知道,米国佬都不喜欢吃动物的内脏,所以他取出来的是猪头肉。
在吃东西的时候,尼马抬头看了一眼头顶上的灯泡问道:“师父,这那来的电啊?”
“我偷的。”叶麟神秘的笑了笑。
“啊!师父,你……”
“怎么,不行吗?”
听到叶麟这么说,尼马连忙摇头说道:“不是的师父,是太行了,不过这不会被人发现吧?如果被人发现的话,到时候就麻烦了,可能我们这里也住不了了。”
“放心吧!不会有人发现的。”
叶麟也担心有人发现,所以他直接在表箱外面接的,这样的话,就不会用到个人身上。
而且他们这里也没有什么用电的地方,最多就是用个灯泡而已,而且这里是在下水道,所以叶麟用的还是一个特别小的灯泡,不能太亮了。
最重要的是,叶麟还给掩饰了一下,除非一点一点的差找,要不然根本不可能发现。
“那太好了,我们之前也偷过,可是被人发现了,还把我们给赶走了,要不然我们也不可能住在大巴车上。”萝卜说。
“呃!你们还有这经历呢?”叶麟笑了笑问。
叶麟问的让尼马他们四个都不好意思了。
叶麟这也算是有了一个落脚之地,而且还是在地下,这样挺好,最起码不容易被人发现。
既然有了落脚之地,那么叶麟就要做点什么了,虽然他不能出面,但这不是还有尼马他们四个吗!
“对了尼马,你们四个是米国公民吗?”
“是啊师父,不过我们是最低层的米国公民。”皮蛋接了一句。
听到皮蛋这么说,叶麟皱了皱眉头问:“米国公民还分层次?”
“不是的老大,不分层次,皮蛋的意思是说我们算是无业游民,生活在最低层。”汤姆连忙解释了一下。
“这样啊!我还以为米国公民还分层次呢!”
层次还是分的,任何一个国家,然后一个地方,都有层次之分,但那个层次和这个层次不一样。
那个是阶层,有钱人高高在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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