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八零年四月,老人家在一次谈话中就指出,城镇居民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
可以一次性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
但是一直到一九八三年六月五号,上面才批准《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凡在城镇有正式户口,住房确有困难的居民和职工,都可以向所在地房产管理机关提出建造住宅的申请。
建造住宅的面积,按正式户口平均,一般每人不得超过二十平米。
也就是说,你户口本上就三个人,那么房子就不能超过六十平米。
这次的房子改革中,还规定公有住房全价进行出售,可是由于居民收入水平实在太低,基本上也就停顿了下来。
一直到八十年代中后期,才算是真正开始,当时公有住房全价出售的房屋主要集中在新建住房方面。
做发基本都是由当地政府统一建设房屋,再以建筑土地成本价,直接面向个人出售。
八五年八六年的时候,售房价格平均每平米建筑面积在一百二十块钱到一百五十块钱之间。
一套住房的总售价大致相当于一个职工十年到十二年的工资收入总额,相当于每户职工家庭五到六年的工资总收入,这说的是双职工。
但是这个并没有实施下去,因为价格太高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买不起。
没办法,又重新开始新新建公有住房补贴出售试点,补贴的原则是,个人承担三分之一,职工所在单位和地方政府各补贴三分之一。
售价仍以土建成本价为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在一百五十块钱到二百块钱。
之所以比之前价格高了一点,主要是工资高了,而且还补贴了,补贴之后,每套住房售价,个人负担大概相当于一个职工三到四年的工资总和。
或者等于双职工家庭两年的家庭总收入,说实话,这个价格已经很便宜了。
再加上售房时对职工采取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给予一次性付款的职工百分之二十房价优惠,分期付款年限扩展二十年等。
补贴售出政策调动了百姓购房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