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杀死才能转化成为同伴,但血族直接就硬来了,这样的可怕种族不可能在主位面存活的,主位面的主旋律——人类,绝对会比对待亡灵要严酷万倍的对待血族。
而且血族比起亡灵更容易打击,血族需要鲜血补给,可亡灵什么都不需要。
所以不完美也有不完美的好处,太完美的种族往往容易成为公敌,能不能存活下来都是一回事。
“这次我们优先选择高等级的人类进行初拥,我需要一批能快速成型的战斗力。”
李德深思之后决定暂时摒弃上一次发展血族的战略,上一次是没得选择,他只能用英雄选拔大赛的方式筛选出足够数量的血族。
但是在掠夺了里斯尔城的精英之后,他的选择范围一下就宽阔了。
“筛选的标准......除了那些因为天赋卓绝定下来的苗子之外,他的血族等级最少要在5级以上,并且天赋实力不能太差。”
这个要求在之前来说绝对是很难达到的,破晓之城掠夺来的都是平民,哪来的那么多5级以上的职业者?
但是里斯尔城这九千个精英却不同,他们中最少有800数量达到了5级的存在。
这是让李德这次目标发生转变的根本原因。
因为血族始祖这个近乎bug一般的天赋,只要是他的血裔就会对他无条件的忠诚。
所以从里斯尔城这些精英中选择一批马上能形成战斗力的人成为血裔无疑是极为上佳的选择。
这能极大的节省他培养人才的时间,能快速形成战斗力。
不管有没有异心,这些人的唯一结果就是成为他的手下。
而且现在破晓之城内庞大的职业者数量也对城市的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为了威慑这些可能造成威胁的人类,这几天枯骨这个家伙每天都在破晓之城上方飞舞,肆意散发着属于骨龙的威压。
在这群人里面进行初拥选择,也能极大的消减他们可能存在的威胁。
不得不说里斯尔城的精英虽然确实是一块非常饱满的肥肉,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技巧才能吃下去。
“里斯尔城的这些精英,务必要严格管理,短时间内,只怕他们不会安分。”
听到李德的话,哈里森表情肃穆的点点头。
随着这几个月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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