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辰又一脚踢倒了男主人,骑在他身上,石头般坚硬的拳头如雨点儿似的砸在男主人脸上。
「我就——操你的——老婆了——又怎样?」方辰挥舞着拳头,毫不留情地攻击着男主人。
男主人的鼻梁断裂,鼻子里喷出热乎乎的血液,流了一脸。
方辰看着男主人的惨状,脸上带着变态的胜利般的微笑。
「啊——」方辰忽然惨叫一声,原来,女主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身后,用高根鞋细长的鞋跟,狠狠敲击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方辰从男主人身上站起来,扑向女主人,揪住了她的长发,把她的脑袋狠命往墙上撞。
他身下的男主人又爬起来,一拳打在方辰的太阳穴上面。
我也爬起来,从后面抱住方辰的身体,咬住了他的一只耳朵。
方辰拼命想要甩开我,耳朵被我咬得血淋淋的,一股血腥味流进了我的喉咙。
终于,他一个起身把我掀了下去。
方辰一个人不敌我们三个,很快就败下阵来。
「呵呵,老子本来就不想活了,今天你们就一同给我陪葬吧!」方辰忽然从门后面抽出一条铁索,锁住了房子的大门,随后走到汽油罐旁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
红扑扑的火苗窜了出来。
眼前的男人犹如一只愤怒的困兽,火焰的光辉把他的双眼照得赤红赤红的。
火焰先烧到了他的身上。
他挥舞着手臂,痛苦地嘶吼着,仿佛是从烈焰地狱里面从出来的。
然后,他慢慢地倒下了,倒在汽油罐旁边。
他身上的火苗在汽油的助燃下蹿得高高的,迅速向我们逼近。
废弃的房子为什么会有汽油罐?那一瞬间我才想明白——这几个汽油罐是方辰搬来的,他原本的想法就是和我们同归于尽。
方辰倒下的那一瞬间,我闻到了汽油的味道,和呛人的烟味。
鼻子是记忆最好的器官,因为掌管嗅觉的嗅球离掌管记忆的海马体最近。
我和方辰的爱情,就是基于我对关于他的各种气味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