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今天一战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有很多。就如同我跟你说的,仙界太平,日子好过。但是我终究是下界一牛精,迟早是要回去的。
我爹是个二百五,光有肌肉不带脑子,一身实力强悍,但是没读过几年书,啥都不懂,一切都凭拳头说话。
但是他做梦都想好好读书当个文化人,可惜他那脑子基本告别书本了。
于是,他觉得读书太累,就让我们兄弟姐妹读。改变下自家血脉,多点书生气,也给我们蛮牛一族争个光什么的。
我们家族三千六百兄弟姐妹,彼此之间没啥感情,大多数都是有肌肉没脑子的笨蛋。
貌似我是个异类,天生记忆力超群,学什么都快。
所以我爹做梦都想让我成为我们家族唯一的一个文化人,我的前半生基本上都在读书识字,各种地方赶考中度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进了文曲宫上院,内院。
为此,我爹大摆宴席七七四十九天,也喝了七七四十九天的酒,大醉酩酊的他,差点把我供起来,烧了,祭天了。
本来我以为我会一直听他的话,听他的安排,当个书生……或者以后干脆留在天庭,享受这天地之间的太平之地。
但是我发现,哪怕是天庭,也有战争……
我觉得,我爹的想法是愚蠢的,错误的!
我们蛮牛一族能有今日的辉煌,不是因为脑子,而是因为力量!
地仙界没有规则,唯一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有我无他,天地为榻!
任尔等千万计谋,我自一拳破之!
我爹没看懂,我看懂了,所以,我觉得,我需要的不是读书识字,知书达理,给祖宗争一个毫无意义的光。
而是应该追求极致的力量!
原本我觉得我可以了,但是连续两次战败让我明白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所以,我决定离开文曲宫,踏遍万水千山,求仙问道,不求长生,但求无敌!
待我无敌之日,助兄长吃遍三界!”
最后还有一句:“大哥给过我尊重,大哥给我的快乐没有任何夹杂其他的东西,很高兴认识你,兄弟……
你的兄弟,牛大力。”
秦寿看完之后,心中一阵发酸,骂了一句:“草,兔爷我就这点出息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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