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不住笑了,反击他:你一个四十多的男人,还什幺热血呀,你说,那孕妇是不是很漂亮?那时候,谁还看哪孕妇漂亮不漂亮,真是的。
老公又挥动着手说:四十多岁男人怎幺就没热血了?康勇也四十了吧,他不是也出来充当人质吗?是呀,康勇也出来充当人质,这世上还是有热血的男人的。
这时老公的手机响了,他接完电话对我说:台长要我回台里去,电视台和报纸都要采访我,为什幺呀?要宣传有热血的男人,传播社会正能量。
快走吧,别在这里作报告了。
老公一本正经的样子,真叫我受不了。
其实我也不是埋怨他,只是担心他,他和康勇这样敢站出来的男人,都是我喜欢的男人。
第二天,老公和康勇的事迹登报了。
标题是劫匪劫持孕妇,副检察长和记者挺身相救,还登了康勇和老公的照片。
报纸还说,老公解救孕妇,副检察长又挺身解救我老公,体现了什幺正能量,成为一段佳话。
我把报纸收了起来,准备带到医院给康勇看。
中午老公不回家吃饭,我给康勇炖了肉汤,去的时候晚了点,康勇已经吃了中饭。
一个检察院的小伙子在照顾康勇,见我进来,康勇对那小伙子说,小张,出去抽抽烟,半小时后再回来。
小伙子嘿嘿应了一声,冲我点点头,出去了。
康勇的这一番话,倒好像是在给小伙子暗示我跟他的不一般关系。
我抱怨他说:干嘛要把他赶走呀?碍事呗,我也是打针的时候不太方便,打完针我就把他们全部赶走。
人家是帮你的,你还说人家碍事。
我把饭盒放到柜上,把那张报纸从袋子里拿出来,扔给康勇。
你的事迹,报纸都登了,我的大英雄。
康勇只看了一下标题,就把报纸扔在一边,你说什幺?你的大英雄?你是全市人民的大英雄,当然也是我的了,你想到哪去了呀?我狠狠地嗔了他一眼,问道:中饭吃了吗?吃过了。
我知道现在来有些晚了,你肯定是吃过了,我就没带饭来,就带了些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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