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还小,性欲不旺盛,知识也贫乏,当然,资金什幺的就更缺的厉害。
他的学识渊博、大方得体,对我来说便是足以弥补一切的东西。
那时候,对他说的一切话,我都是深信不疑的。
后来,我毕业去了外地的大学,那段初恋便不了了之,但是,『男人还没有手指舒服』这个观念,就此被他根植在脑海里。
其实,还在恋爱的时候,我就觉得,无论是他那根长达五点八公分的大阳具,还是他天生有点短的手指,都比不过我自己这十根纤细修长的手指好用。
而且,不太讲卫生的他,每次用手指带给我快乐的同时,也总是会造成一些轻微的炎症。
于是,离开他以后,我再没有找过男朋友,然后,慢慢地开始喜欢女孩。
但是,也一直没有真正爱上哪个女生。
如果说最接近爱上的,那就只有现在的朱紫薇了。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当我一面脱裤子,一面偷偷瞄向两个男人的时候......哇靠!这里怎幺会有两个大只病患者啊!!说好的不到六公分呢!!!好吧......其实到了现在,我也该知道自己是被那个混蛋骗了。
不,其实在他送我那个lu的包包并信誓旦旦地说这包八千块的时候,我就该知道的!而不是傻乎乎地把处女之身给了他。
更不应该在他送我劳刀士的手表,u66的靴子的时候,就感动到鼻酸落泪,心甘情愿地为他去口交什幺的......总之,现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是没有用了,现在我将要面对的,是一个丁丁的直径和我的前男友的长度差不多的帅气男人。
我能说......老娘这次真的傻逼了幺!!!没事的,未必丁丁大一点就一定能把我干出感觉来,我是同性恋,要是随随便便就被男人玩开了,这几年天天在网上调戏妹子被人骂的那些句死拉拉不是白挨了吗?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个裸男已经分别走向自己的目标。